• 学生会
  • 学生会章程
  • 日期 : 2012-04-01    

         学生会成员须做到
        第一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具有高度的爱国热情、民族精神和集体意识。
        第二条. 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不断培养自己的素质,以期成为国家建设的有力的后备力量。
        第三条. 尊老爱幼,敬师信友,团结进取,秉承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
        第四条. 爱护公物,保持在公共场所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五条. 见义勇为,面对违反社会公德、法律法规的行为敢于团结起来同其对抗。
        第六条. 以自己是学生会成员为荣,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荣誉。
        第七条. 在学习、生活中作出表率,力争成为学生们的榜样。
        第八条.  不穿奇装异服;佩戴怪异饰品;留怪异发型,染夸张颜色。
        第九条.说文明话,不以权谋私。
     
    第一章 工作守则
     
        第一条. 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纪律,违者重罚。
        第二条. 应服从上级领导,在工作中依照上级领导指示办事,当直接领导与其他领导意见不一致时,以直接领导为准。
        第三条. 在工作中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应尽力调整时间,合理分配,对于实在不能解决的冲突,可以向上级请示,原则上不能因为工作影响学习。
        第四条. 在工作中应在上级指示的方向下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成为一名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
        第五条. 在工作中认真仔细,对上级的错漏地方应予以指出并提出更正建议,以求更好地完成学生会工作。
        第六条. 有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成员之间团结合作,共同进步,互相帮助。
        第七条.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中努力进取,勇于开拓,不满足于现状。
        第八条.正确对待工作中的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
        第九条.谦虚谨慎,能虚心接受同学意见;知错就改,实事求是;工作中认真负责,勇担重任;平易近人,能够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工作、学习。
        第十条.开展活动时,事先有计划,事后有总结;准备工作须充分扎实,活动过程有条不紊;能妥善处理意外情况,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一条.非常熟悉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具有较强本部门特长,在开展业务性的工作中能做出正确决定。
        第十二条.工作中能顾全大局,从整体出发,不计较个人和本部门得失,积极配合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一条. 在工作中每无故不到一次者记缺勤一次,有事请假,一般应交书面假条以为凭证入档,情况特殊者可由他人代请,但需代请人签名入档。
        第二条. 例会中每无故不到一次者记缺勤一次,有事请假,请假方法同上。
        第三条. 考勤记录由各部专人负责,他人不得私自涂改考勤记录。
        第四条. 考勤记录每月上报主席团秘书长和指导教师一次,统一入档,由主席团秘书长保管。
        第五条 、事假须在开会前一小时向主席和导员请假。病假,须有医院证明,假条交秘书处存档。
        第六条、学生会例会迟到五分钟以内,视为事假;五分钟上,视为缺勤,无故缺勤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一条.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会,部长级会议,主席团会议,原则上主席团会议一周一次,部长级会议两周一次,全体成员会按需要召开。
        第二条.学生会议应由专人记录,每次开会前由会议主持人指定两名记录员。会议记录需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第三条. 学生会工作会议考勤严格按照考勤制度登记,请假方法同上。
        第四条. 会议上规范发言,不得嬉笑打闹,未经主持人批准不得私自交头接耳,严守会议秩序。
     
    第四章 学生会工作流程
     
        第一条.学校,系分配下来的工作,由上级向下级下达的行式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应明确第一责任人,其他人员按需要配给,避免相互推脱而致使工作不能很好完成
        第二条.各部自己准备开展的活动,在开展活动前需先报上级审批,对于可行方案即可由各部部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 惩罚办法
     
        第一条. 凡一次无故缺勤者,在本部内进行公开批评,并记入个人记录档案。二次无故缺勤者在全学生会通报批评,三次及其以上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除名。
        第二条. 考勤记录不严格的取消记录资格并予以警告。擅自涂改考勤的提出口头批评,记入个人记录,视其情况严重程度给以一定惩罚。
        第三条. 无事请假的经发现,与无故缺勤同等对待。
        第四条. 代他人请假的学生会成员一经发现虚报请假,按无事请假人同等处理。
        第五条. 扰乱会议秩序的予以批评,情节严重者清出会场,予以警告。
        第六条. 因为领导失误而致下级失误的,领导负主要责任。
        第七条. 因个人原因而致学生会蒙受重大损失的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直至除名的惩罚。
        第八条. 工作情况极差者可由部长上报主席团和领导老师予以处理。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不允许参与打架、斗殴、闹事事件,如有违犯从重处理。
        第十条 不准有任何诸如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出现,如有违犯,一经查处核实,涉及人员,干部撤消职务,部员除名,并取消任何年终评选资格。
        第十一条.对一切损坏学院利益的行为,学生会成员都应及时主动出面制止或举报。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所在寝室卫生应严格要求,如不合格,从重处理并公示。
     
    第六章  相关记录
     
        一、会议简介记录
        二、会议考勤记录
        三、组织活动记录
        四、请假记录
     
    ▲ 学生会工作注意事项:
        1、部活动需通知通讯部作好活动报道。
        2、部活动宣传需提前向宣传部预约。
        3、各部需在活动之前作好工作计划,事后作好工作总结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