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要求,经学院申报、学校评审,现将推荐参加“第十七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予以公示: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须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通过企业微信反馈至创新创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