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学生会宣传策划部对各系(分院)宣传部门的要求与规定
  • 日期 : 2010-04-12    

    院学生会宣传策划部对各系(分院)宣传部门的要求与规定
         一、关于“通知和海报”的有关规则:
         1、“页面”要求:通知:1/4零号纸(绿);海报:1/2零号纸。
        2、“版面”要求:海报和通知等在宣传板上粘贴时,版面安排要工整、有序、合理。
        3、“字迹”要求:通知和海报中字迹工整;禁止出现繁体字、错别字,漏字;落款、日期及保留时间要具体、正确。
        4、“强调字句”要求:通知和海报中的用语要文明。
        5、 “板面”要求:各系(分院)在撤换通知时,通知和海报的边、角等一定要清理干净、彻底。各系(分院)可根据自己部门宣传板(以及橱窗)的洁净程度、自行安排清洗。
        6、“粘贴”的要求:
        1)禁止把没有经过向有关部门申请的通知、海报粘贴在其他各系和院学生会的宣传上。
        2)各系(分院)有权利和义务对没有经过同意而粘贴的通知和海报进行处理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各系(分院)每天粘贴的通知,必须在当天活动结束后或第二天早上8点前揭下;海报在相关活动结束后也必须及时撤换。禁止过期通知、海报保留在各部门的宣传板和橱窗上。
        4) 各系(分院)在粘贴通知和海报时须使用透明胶,禁止使用胶水,特别是两面胶。
        5)通知、海报一律粘贴在宣传板内(一律用透明胶带)。
        二、关于“借用物品”的要求:
        1、借用流程:
        第一、到院宣传策划部递交借用物品申请表;
        第二、院宣传部签字后到团委由书记或老师审批相应的申请;
        第三、凭团委审批签字到院宣传策划部领取相应的物品,并填写借用记录,负责人签字;
        第四、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还所借物品,并与院宣传策划部负责人做好交接手续。
        注:各系需派专人到团委宣传策划部借所需物品,并且在用完后必须由所借人到团委宣传策划部归还所借物品。
        2、责任的承担:
        第一、要保证所借物品完整无缺
        第二、如果发生损坏要及时上报院团委,并承担修复费用。
         三、“刻字机”的使用要求:
         1、将刻字申请内容填入借用物品申请表中“备注”一栏中;
         2、其余过程参照如上的借用流程
         四、关于活动板的使用及条幅的悬挂
        1.活动板的注意事项:
        第一、严禁在活动板上乱涂乱画,保持版面清洁
        第二、严禁向活动板上粘贴除透明胶外的所有胶类;
        第三、在用完活动板后主动将板上海报等摘走,并放回原位;
        第四、未经院团委和院宣传策划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和粘贴海报等,院团委宣传部有权维护其使用权并将板上宣传资料摘走;
        2.条幅的悬挂要求:
        第一、条幅的内容要经过各系分团委书记的审批;
        第二、向院团委提出悬挂条幅的申请;
        第三、将条幅悬挂在经审批的指定位置;(不可随意悬挂)                                           
         五 、关于橱窗、海报的评比标准
         1、字迹:标题醒目,端正;正文,清楚端正;
        2、版面结构:版面的布局美观,合理;色彩搭配协调;
        3、海报内容:命题海报,贴合主题;自由命题板报,健康、活泼、积极向上;
        4、整体效果:橱窗整洁、美观、主题突出;
        5、海报的格式、设计等具备一定的创新思维;
        6、每月评选结果以海报的形式向全院进行公布;
        7、排名、分数以各系(分院)评比所得总分为准。有两个橱窗的系别,用两个橱窗的总分再求平均分与有一个橱窗的部门所得的部分进行评比排名。在进行海报、橱窗评比过程中,有未参加评比的系别将取消本次评比资格。
        8、奖励措施:在每一学期的期末以各系(分院)各宣传部门所得分数由高向低评选“院优秀宣传部”一个,“院优秀宣传部部长”一名,并授予“荣誉称号”,同时给予物质奖励。
        注:如果各系橱窗有损害,需要把损坏情况报给系负责人,并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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