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R达标 □未达标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达标 □未达标 | ||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达标 □未达标 | 实有60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人 |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达标 □未达标 | 实有6个 | |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达标 □未达标 | ||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达标 □未达标 | ||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达标 □未达标 | ||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达标 □未达标 | ||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达标 □未达标 | ||
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达标 □未达标 | 召开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 | |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达标 □未达标 | ||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R达标 □未达标 | ||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达标 □未达标 | ||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达标 □未达标 | ||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达标 □未达标 | ||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达标 □未达标 |
二、学校学生会章程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辽宁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前提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及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全班学生会议。
第四条宗旨和主要任务
宗旨: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秉承“用忠诚、知识和能力充实人生”的校训,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促进广大学生全面发展,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把学校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全国一流高等职业院校强校而努力奋斗。
主要任务:
(一)倾听和反映学生合理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和要求;
(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学生之间、学生与学校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加强与学校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助和推动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繁荣校园文化;
(四)发展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合作和交流,树立学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五)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各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委员会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集体领导、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具有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在校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校规校纪并受到相应处理、处分者,不享有被选举权;在处理、处分察看期者,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三)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
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有权要求本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有权享有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学生服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学生委员会负责组织筹备和召开。在特殊情况下,有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学代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代会的代表名额按规定比例确定。
在学代会召开期间,学代会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一)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的权利;
(二)就上一届学生委员会所有工作报告进行质询的权利。
学代会代表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二)按时出席学代会;
(三)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学代会行使的主要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上届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组织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六)征求广大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必须有与会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学生委员会是学代会的常设机关和执行机关,也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一)学生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学生委员会委员由现任校级学生组织部长级(含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和各学院学生会主席中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学代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二)学生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1.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2.制定和修改学生会各项重要工作制度;
3.酝酿提名学生会主席团;
4.审批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审议各部门工作汇报,考核各学院学生会工作;
5.制定并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6.其他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交的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至五人。主席因故不能履行主席职责时,由副主席代理,如副主席因故不能代理主席时,由学生委员会讨论推荐代主席,代主席行使主席一切职权。
主席团行使的主要职权:
(一)执行学代会决议,执行本会章程,制定学生委员会总体工作计划,在
主席领导下研究部署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二)任免学生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各部门工作,领导各学院学生会工作;
(三)决定其他学生委员会的重大问题,行使其他学代会赋予的职权。
第十六条学生会聘请一名专职团干部担任学生会秘书长,指导学生会工作。
第四章学院学生会、班委会
第十七条各学院学生会为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各班级班委会为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八条学院学生会
(一)学院学生会是学生会的院级组织,受所在学院党组织和学生会的双重领导,接受所在学院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二)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院会员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学院学生会任期一年,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学生会对应,由各学院学生会制定;
(四)学院学生会应执行学生会的决议,认真完成学生会布置的任务,定期向学生会汇报工作,并及时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班委会是学生会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一般任期一年;班委会对全班学生负责并报告工作;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学生,保证校、院的各项工作方针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并根据班级的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条学生会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学生会干部须接受监督、考查、考核。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干部需模范地履行本章程所规定的会员各项义务;能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按时圆满的完成学生会安排的各项任务;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学生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地接受学生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有关制度进行职务变动或予以免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学生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学院 | 年级 | 最近1学年综合排名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于天鸿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9级 | 27/218 | 否 | 班级文宣委员 |
2 | 石雯淇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9级 | 5/67 | 否 | 班级班长 |
3 | 张耀文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9级 | 16/218 | 否 | 班级团支书 |
4 | 林生泉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9级 | 11/218 | 否 | 班级团支书 |
5 | 韩超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9级 | 53/218 | 否 | 无 |
6 | 李恩明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9级 | 1/218 | 否 | 班级体委 |
7 | 吕恩荣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9级 | 30/218 | 否 | 无 |
8 | 宋健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9级 | 33/218 | 否 | 无 |
9 | 魏歆雨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19级 | 8/148 | 否 | 无 |
10 | 陈慧馨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19级 | 6/49 | 否 | 无 |
11 | 王晓阳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19级 | 8/49 | 否 | 无 |
12 | 庞菲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19级 | 9/49 | 否 | 无 |
13 | 夏颖 | 共青团员 | 工商管理学院 | 2019级 | 15/131 | 否 | 班级团支书兼任副班长 |
14 | 许佳誉 | 共青团员 | 工商管理学院 | 2019级 | 7/131 | 否 | 班级生活委员及心理委员 |
15 | 李洋 | 共青团员 | 社会事业学院 | 2019级 | 56/209 | 否 | 班级组织委员 |
16 | 孙诗童 | 共青团员 | 社会事业学院 | 2019级 | 9/209 | 否 | 班级学委 |
17 | 关长明 | 共青团员 | 交通工程学院 | 2019级 | 14/102 | 否 | 班级生活委员 |
18 | 刘日伟 | 共青团员 | 交通工程学院 | 2019级 | 2/42 | 否 | 班级体育委员 |
19 | 孙猛 | 共青团员 | 汽车工程学院 | 2019级 | 1/60 | 否 | 班级文艺委员 |
20 | 于兴泉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19级 | 26/174 | 否 | 班级学习委员 |
21 | 刘双源 | 共青团员 | 交通工程学院 | 2019级 | 3/42 | 否 | 生活委员 |
22 | 张栢儒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文艺部干事 | ||
23 | 杨旺旭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办公室干事、班级组织委员 | ||
24 | 姜国企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院会体育部干事、班级班长 | ||
25 | 周庆龙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班级班长 | ||
26 | 邢钰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无 | ||
27 | 吴杰凯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实践部干事、班级组织委员 | ||
28 | 庄芳慧 | 共青团员 | 商务语言学院 | 2020级 | 无 | ||
29 | 丑文博 | 共青团员 | 汽车工程学院 | 2020级 | 班级文艺委员 | ||
30 | 陈士同 | 共青团员 | 汽车工程学院 | 2020级 | 班级文艺委员、院文艺部干事 | ||
31 | 杨皓迪 | 共青团员 | 汽车工程学院 | 2020级 | 院组织部干事 | ||
32 | 闻晓倩 | 共青团员 | 汽车工程学院 | 2020级 | 学习委员 | ||
33 | 孙佳怡 | 共青团员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宣传部干事,班级心理委员 | ||
34 | 李朝杰 | 共青团员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学联宣传部干事、班级宣传委 | ||
35 | 陈盼盼 | 共青团员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体育部干事、班级生活委员 | ||
36 | 崔雨萱 | 共青团员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文艺部干事,班级宣传委员 | ||
37 | 宋宇威 | 共青团员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实践部干事、班级体委 | ||
38 | 金逢雨 | 共青团员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学习部干事、班级学习委员 | ||
39 | 曾亮 | 共青团员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纪检部干事,班级生活委员 | ||
40 | 赵子豪 | 共青团员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维权部干事 | ||
41 | 刘嘉慧 | 共青团员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维权部干事 | ||
42 | 白高娃 | 共青团员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实践部干事、班级学委 | ||
43 | 郑旭娅 | 共青团员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2020级 | 无 | ||
44 | 吴俐影 | 共青团员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2020级 | 院体育部干事、班级团支书 | ||
45 | 张潇允 | 共青团员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文艺部干事、班级学习委员 | ||
46 | 杨瑷铭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维权部干事 | ||
47 | 崔和平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0级 | 班级体育委员 | ||
48 | 刘东明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0级 | 无 | ||
49 | 孙铭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生活部干事、班级班长 | ||
50 | 王子昱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生活部干事 | ||
51 | 朱晓浩 | 共青团员 | 交通工程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秘书部干事 | ||
52 | 张亚舟 | 共青团员 | 交通工程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纪检部干事、班级班长 | ||
53 | 张一凡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20级 | 无 | ||
54 | 田旺其 | 共青团员 | 国际商务语言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办公室干事、班级班长 | ||
55 | 孙超越 | 共青团员 | 国际商务语言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社团管理部干事 | ||
56 | 张静阳 | 共青团员 | 国际商务语言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学习部干事 | ||
57 | 杜佳鑫 | 共青团员 | 国际商务语言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社团管理部干事、生活委员、心理委员 | ||
58 | 姜鑫 | 共青团员 | 国际商务语言学院 | 2020级 | 院学生会组织部干事 | ||
59 | 赵家豪 | 共青团员 | 工商管理学院 | 2020级 | 院体育部干事、班级班长 | ||
60 | 邵阳 | 共青团员 | 汽车工程学院 | 2020级 | 院学习部干事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学生会深化改革方案》(大职院委发〔2020〕17号)规定中,“改革举措”明确严格遴选程序: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第十二条学代会行使的主要职权:(一)听取和审议上届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组织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三)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章程;(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六)征求广大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地点:2020年11月27日,夏家河校区文化活动中心
(二)代表数量:学校第四次学代会共有正式学生代表175人。
(三)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学校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学校第四届学生委员会;
3.选举产生学校第二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4.审议通过《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学生会章程(修订稿)》。
(四)宣传报道链接及现场照片:
https://www.dlvtc.edu.cn/web/guest/detail?articleId=2C0133A9-596F-C97F-8C08-C6E7C30AFBC2
学校领导参加学代会
党委副书记辛宪章讲话
代表团会议
大会选举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为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广大同学意志,切实保障同学们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具体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校党委和大连市学生联合会批准,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拟定175 人,按照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比例产生代表。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代表候选人应是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诚实信用,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到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4.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乐于服务他人,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和迫切愿望;能本着对学生会工作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学生会和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三、代表职责和权利
1.听取、审议、通过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民主选举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3.民主选举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第二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代表产生程序
1.代表候选人的产生。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
2.代表审核。各选举单位需成立有学生会负责人等参加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本单位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3.公示。各选举单位将本单位审查通过后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代表符合代表条件和选举要求,公示期为三天;
4.正式代表的确定。各选举单位将公示后无任何异议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于11 月13 日前提交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确定为学代会正式代表;
5.为保证学生代表选举的顺利进行,凡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校学代会筹委会处理。
五、代表资格的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
(一)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
(二)代表的选举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
(三)代表填写的表格是否完整并符合要求。
六、代表资格的免除
当代表不能出席学代会或不能履行代表职责时,代表资格自动丧失。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评议办法
为了更好的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学生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激发、提升、增强学生会服务学生的动力,强化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不断优化学生会队伍,推动学生会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学生听党话、跟党走,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求真务实的能力和本领,根据《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推进辽宁省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学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评议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组建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评议小组,考核评议小组组成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组长: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学校团委书记
副组长:学校团委副书记
成员:学校团委干事、二级学院团委书记、学生代表
考核评议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学校团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范围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三、考核评议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
(二)实事求是、结合实际、注重实效。
四、考核评议内容
主要从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一)政治态度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道德品行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社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情况
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业测评或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一次补考通过按课业及格记录)。
(四)工作成效
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有力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反馈,有效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善于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
(五)纪律作风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
五、考核评议流程
(一)书面总结。各述职人需根据述职评议内容提交书面总结,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
(二)向评议会述职。
(三)考核评议每学期进行一次。
六、考核评议结果运用
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评议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优入党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工作整体格局,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由学校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学校领导参与学校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党委副书记参加学代会并讲话。
召开学校党委会,讨论通过并下发《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学生会深化改革方案》(大职院委发〔2020〕17号),进一步深化学校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的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召开学校党委会,听取讨论研究并通过学校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卢春龙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宋超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