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辽宁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前提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及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全班学生会议。
第四条宗旨和主要任务
宗旨: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秉承“用忠诚、知识和能力充实人生”的校训,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促进广大学生全面发展,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把学校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全国一流高等职业院校强校而努力奋斗。
主要任务:
(一)倾听和反映学生合理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和要求;
(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学生之间、学生与学校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加强与学校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助和推动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繁荣校园文化;
(四)发展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合作和交流,树立学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五)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各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委员会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集体领导、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凡具有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在校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校规校纪并受到相应处理、处分者,不享有被选举权;在处理、处分察看期者,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三)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
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有权要求本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有权享有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学生服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学生委员会负责组织筹备和召开。在特殊情况下,有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学代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代会的代表名额按规定比例确定。
在学代会召开期间,学代会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一)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的权利;
(二)就上一届学生委员会所有工作报告进行质询的权利。
学代会代表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二)按时出席学代会;
(三)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学代会行使的主要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上届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组织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六)征求广大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必须有与会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学生委员会是学代会的常设机关和执行机关,也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一)学生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学生委员会委员由现任校级学生组织部长级(含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和各学院学生会主席中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学代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二)学生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1.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2.制定和修改学生会各项重要工作制度;
3.酝酿提名学生会主席团;
4.审批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审议各部门工作汇报,考核各学院学生会工作;
5.制定并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6.其他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交的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为三至五人。
主席团行使的主要职权:
(一)执行学代会决议,执行本会章程,制定学生委员会总体工作计划,在主席团领导下研究部署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二)任免学生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各部门工作,领导各学院学生会工作;
(三)决定其他学生委员会的重大问题,行使其他学代会赋予的职权。
第十六条学生会聘请一名专职团干部担任学生会秘书长,指导学生会工作。
第四章 学院学生会、班委会
第十七条各学院学生会为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各班级班委会为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八条学院学生会
(一)学院学生会是学生会的院级组织,受所在学院党组织和学生会的双重领导,接受所在学院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二)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院会员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学院学生会任期一年,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学生会对应,由各学院学生会制定;
(四)学院学生会应执行学生会的决议,认真完成学生会布置的任务,定期向学生会汇报工作,并及时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班委会是学生会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一般任期一年;班委会对全班学生负责并报告工作;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学生,保证校、院的各项工作方针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并根据班级的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条学生会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学生会干部须接受监督、考查、考核。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干部需模范地履行本章程所规定的会员各项义务;能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按时圆满的完成学生会安排的各项任务;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学生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地接受学生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有关制度进行职务变动或予以免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成员学业测评或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补考通过按课业及格记录)。学生会主席团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学校于2021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共有学生代表131人。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按照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比例产生代表。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代表候选人应是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诚实信用,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到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4.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乐于服务他人,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和迫切愿望;能本着对学生会工作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学生会和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二)代表产生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人数不少于代表候选人人数的20%;
2.代表候选人的产生
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根据相关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中选出代表候选人;
3.代表审核
各选举单位需成立有学生会负责人、组织部部长等参加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本单位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4.公示
各选举单位将本单位审查通过后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代表符合代表条件和选举要求,公示期为三天;
5.正式代表的确定
各选举单位将公示后无任何异议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于11月5日前提交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确定为学代会正式代表;
4. 为保证学生代表选举的顺利进行,凡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校学代会筹委会处理。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辽宁省学联秘书处邮箱tw22825447@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