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属传媒中心对外制度
  • 日期 : 2010-04-13    

    关于日后院新闻传媒中心与学院各学生组织及各系通讯部工作上的相关规定
    总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院新闻传媒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院新闻传媒中心各项工作的效率,切实维护院新闻传媒中心各部门的利益,保证院新闻传媒中心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避免工作器材的损坏和丢失,现向我院各学生组织和各系通讯部做出如下规定:
     
    第一章 院新闻传媒中心关于各项活动前期的文字宣传以及后期通讯报道的有关规定:
     
        院新闻传媒中心主要负责学院各个大型活动的前期文字宣传和后期通讯报道工作。鉴于新闻的时效性,需要活动举办方的有关负责人能够及时而准确地将活动信息通知院新闻传媒中心的相关部门,以便各部门提前做好安排,顺利完成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结合院新闻传媒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申请宣传流程规定如下:
        第一条 学院各学生组织所举行的各项活动,若需院新闻传媒中心对该活动进行前期宣传、活动现场摄影及后期通讯报道,需提前一天与团委老师及院新闻传媒中心主任进行沟通,若活动举办方是在活动当天或临时通知,院新闻传媒中心将不给予相关形式的宣传及报道,其损失由该活动举办部门自行承担。
        第二条 若活动举办方因天气或其他相关事宜,使得活动举办时间、地点有所变动,则活动相关负责人须于原定活动时间前12个小时再次通知院新闻传媒中心负责人,以便及时地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三条 各学生组织承办、组织的各项活动若需院新闻传媒中心对该活动进行前期宣传、活动现场摄影及后期通讯报道,该活动负责人需提前向院新闻传媒中心负责人说明一切有关的活动的细节和内容,同时需在活动现场为院新闻传媒中心采访记者及摄影记者预留视线较佳的位置。
     
    第二章 关于借用相机的有关规定:
     
         相机是院新闻传媒中心摄影部工作的专用设备,因此它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院新闻传媒中心设备使用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私人名义占用,借用亦或私自转借他人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相机的申请使用流程。
        第一条 院各学生组织若有活动需要借用照相机,请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如遇紧急情况请与院新闻传媒中心主任及摄影部   部长联系,并须在事后补办一份申请。
        第二条 活动的照相工作应由院新闻传媒中心摄影部的工作人员负责,若活动举办方有特殊情况需借用照相机由自己部门人员拍照,需提出申请并且得到团委老师的批准方可借取照相机。借用方只能单独使用照相机,绝对不允许私自将照相机转借他人。照相机使用完之后要及时归还, 院新闻传媒中心摄影部人员需对照相机进行相关的质量检查,若发现照相机在借用后出现任何不良状况,其责任一并由照相机借用方并及时上报院团委,赔偿一切修复费用。
        第三条 照相机借用方需在申请中写明举办活动的名称,举办时间、地点,借相机人姓名及归还时间。借期中,发生遗失的,一律照价赔偿。
        第四条 任何组织、任何人申请使用相机,只能用于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私人用途。
        第五条 传媒正常工作时间(早8:00到晚4:00)内有活动由传媒人员负责,如活动在此时间外,需在申请中写明,并由传媒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取相机照相。
        第六条 活动所拍照片都由院新闻传媒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上传,其他人若需要照片,要得到院新闻传媒中心摄影部部长的同意方可自行拷贝。
     
    第三章 关于院新闻传媒中心宣传策划部相关规定:
     
        院新闻传媒中心宣传策划部主要负责院新闻传媒中心和学院各项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为了确保院新闻传媒中心宣传策划能健康有序的发展,做好学院各项宣传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院新闻传媒中心宣传策划部橱窗和宣传板使用的相关规定,未经院新闻传媒中心宣传策划部部长同意,任何学生组织不允许私自将宣传海报或通知张贴在院新闻传媒中心的宣传板或橱窗内,更不允许私自替换或撕毁原宣传板及橱窗上的任何通知或海报。若有违反,其一切后果由该组织负责人一并承担。
        第二条 宣传策划部物品借用的相关规定
        1、到宣传策划部了解物品是否在库或者闲置;
        2、到院团委审批相应的申请;
        3、到宣传策划部领取相应的物品,出示申请并填写借用记录;
        4、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所借物品,并与宣传策划部部长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第四章 各系通讯部征供稿件工作的相关规定:
     
        各系通讯部主要负责各系活动的宣传和报道,以及《职院青年》和院新闻传媒中心网站的征供稿工作。为了使稿件来源更广泛,各系通讯部作为系学生会的宣传口,院新闻传媒中心在各系的兄弟(子系)部门,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院新闻传媒中心布置的稿件征供任务,为此作出以下相关规定:
        一、稿件征收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关于新闻类稿件征收的有关规定:
        1、鉴于新闻的时效性,对于各系通讯部所撰写的本系活动的后期报道,要求各系通讯委员在活动结束后第三天,准时将稿件交于院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部,并附带活动现场照片。
        2、各系通讯部有义务定期收集本系同学提供的新闻类稿件及新闻线索,并保证质量,按时上交至院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部。
        第二条 关于外来稿件征收的有关规定:
        1、所写稿件要能够表现出自己的个性,风格,内容积极向上,要有真情实感,要有独创性,选题要新颖。
        2、稿件不限制文体,可以是个人感想、随笔、诗歌、散文、记叙文、杂文等。
        3、每份稿件都要求用心构思,认真写作,不得煽动反动言论。
        4、要求所写稿件必须原创,不得有抄袭内容,若是摘抄推荐的稿件需在稿件落款处注明摘抄的具体出处。
        5、来稿需注明所属系别、班级、姓名。
        二、供稿的相关规定:
        各通讯部必须严格、认真地做好每一次的供稿工作,确保稿件的各要素符合院新闻传媒中心以下的供稿要求,及时正确地将稿件交给指定的交稿处。
        1、稿件数量:每月各系通讯部的稿件必须上交一次,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交稿件要特别说明原因。
        2、稿件审核:所有上交稿件的审核由执行院新闻传媒中心主任负责安排,并由责任编辑负责具体操作。
        3、来稿要按本刊稿件的要求进行撰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稿件,编辑有权修改、加工,必要时请作者重新修改,本中心对所发稿有版权。来稿如不采用,不退原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各系通讯部上交稿件时间规定为从接到发稿通知后三个星期内必须将稿件上交,稿件可直接交于院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部或在每次例会时上交,也可以上传至院新闻传媒中心投稿信箱News86402313@163.com中。
        5、各系通讯部应当保质保量地完成院新闻传媒中心每次下达的征稿任务,对于延期交稿或不交稿的通讯部,院新闻传媒中心将取消其所在系别在本期《职院青年》上的刊稿资格。
     
    第五章 关于学院团委网站和院新闻传媒中心网站资料上传的相关规定:
     
        院新闻传媒中心除了负责《职院青年》的编辑、排版、发行工作以及各类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外,还负责学院团委网站和院新闻传媒中心网站的维护和更新。学院各学生组织如有需要上传到网上的资料,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下网页上传的相关规定,否则院新闻传媒中心有权拒绝为其上传资料。为了保证网络系统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院各学生组织如有需要上传到网上的资料,请务必将所要上传的一切相关资料在每天15:30之前送到院团委,经书记和老师审批无误及院新闻传媒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上传。
        第二条 各学生组织在将所要上传资料送到院团委前需将资料的内容核实一遍,确保资料的内容准确无误,不能有错别字。并且在上传资料前,须向院新闻传媒中心负责人说明一切规定及需注意的地方。院新闻传媒中心有权对上传资料进行修改,若错误太多,有权删除不传。上传人请自留底稿,院新闻传媒中心不予以返还。
        第三条 所要上传资料的格式一律为电子文档形式,其它形式都不给予上传。
        第四条 所要上传资料的内容的字体必须严格统一为“宋体”字体,“12号”字号。如有要考虑版式美观等因素,需要更改字体或字号,则须在上传网页之前就与院新闻传媒中心负责人商议。
        第五条 为了确保上传网页的统一性,所上传网页内容不可以随意增加其它修饰,如音响效果、影视动画等。
        第六条 若所要上传资料中含有图片资料的话,则所要上传图片一律为800*600 的大小,所占空间为80KB左右,不得擅自改用其他格式。
        第七条 各学生组织要确保上传资料内容积极向上,有利于学院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 如果资料上传方因事不能准时将上传资料交送到院团委,并且资料急需上传至网上,则需尽快与院新闻传媒中心主任联系,申请延后上交,经院新闻传媒中心有关人员审核后,再做决定。资料上传方负责人需于第二天将申请补交至团委书记和老师手中。
     
      第六章 关于院新闻传媒中心对各系的例会制度:为确保例会形成的意见在会后及时实施,保证院新闻传媒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面向各系通讯部特制定此项例会制度,望各系通讯部部长及干事严格遵守以下的例会规定:
     
         第一条 例会由院新闻传媒中心主任主持,与会人员为各系通讯部部长或干事,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若有临时变动,注意观看院新闻传媒中心宣传板通知。
        第二条 例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如有分歧,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会议决议,若意见相持,最终结果应听从主任或副主任的意见。
        第三条 例会前,例会负责人应安排好会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出席例会者应准时出席,并由院新闻传媒中心文案部负责提前5分钟签到,出席例会者不得提前离开。
        第四条 例会期间,与会者应自觉保持会场卫生,会后做好卫生清扫工作。
        第五条 开会期间要求出席者遵守会议纪律,禁止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手机一律调成静音,禁止发信息。
        第六条 会上应积极配合主会的主任或副主任的工作,积极提出合理意见。
        第七条 会议采取海报通知的方式,院新闻传媒中心所有的公示及通知都将张贴在院新闻传媒中心宣传板上,请各系通讯部负责人保证每天留意院新闻传媒中心宣传板,不要错过任何一次例会。
        第八条 若因事不能出席例会者,应事先和院新闻传媒中心主任说明原因,并派一名部内干事代替出席,如无特殊情况,在事后请假者,请假无效并视为旷会,一切损失由会议缺席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每次例会形成的意见在会后应及时执行,无故延后执行或不执行者,院新闻传媒中心文案部将对其做通报批评。第七章关于院新闻传媒中心与机电分院校区通讯部日后工作上的有关规定:
        鉴于机电分院校区位置特殊,与主院新闻传媒中心联系不便,且为了丰富《职院青年》的内容,使两院同学之间能够更好地交流,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因此我们希望机电分院通讯部相关负责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很好地与主院新闻传媒中心沟通,为使《职院青年》成为连接两院同学友谊的桥梁,我们特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条 机电分院的同学若有意投稿,可以将稿件上传于院新闻传媒中心的投稿信箱内。
        第二条 所写稿件要能够表现出自己的个性,风格,描绘出自己的心灵世界,内容积极向上,文体不限。(小说只限短篇)。要有独创性,选题要新颖。
        第三条 来稿需注明所属系别、班级及撰稿人姓名。
        第四条 机电分院若有需上传团委网站的资料,可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院新闻传媒中心的邮箱中。但发送之后其有关负责人必须及时地与院新闻传媒中心主任取得联系,以便能够及时地收取资料并上传至团委网站。
        第五条 我们也会在相应的时间里与机电分院有关负责人联系,并收集对《职院青年》的反馈意见,使《职院青年》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两院的同学。
     
    第七章 关于学院校刊《职院青年》发行的有关规定:
     
       《职院青年》作为我院的校刊,很好地宣传了我院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报道了我院各学生组织所举办的丰富多彩的活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我院学生的校园生活,它是一本凝结了我院广大师生心血的杂志。为了使广大同学能够很好地认识、了解《职院青年》,各系通讯部必须及时地发放到本系各班级负责人手中,每班两本,由班长和团支书负责保管和传阅,各系通讯部必须做好对《职院青年》传阅情况的监督工作。院新闻传媒中心将会定期检查传阅情况,对各系同学进行民意调查,若发现《职院青年》有积压在个人手中的现象,院新闻传媒中心将取消此系下一期《职院青年》的刊稿资格。
     
    第八章 关于对学院各学生组织、各系通讯部及投稿个人的奖励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院新闻传媒中心的规章制度,推进院新闻传媒中心的健康发展,结合院新闻传媒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各学生组织、各系通讯部及投稿个人的奖励制度。
        第一条 对于在《职院青年》上投稿积极并被采用且发表数量多的系别,院新闻传媒中心在年终将予以奖励并存入档案。
        第二条 对《职院青年》版面制作及排版校对提出较好意见的相应系别或个人,院新闻传媒中心在年终将予以加分奖励。
        第三条 在院新闻传媒中心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工作中给予积极配合并且成绩突出者,院新闻传媒中心在年终将予以奖励并存入档案。
        第四条 对于每月按时上交稿件,并且稿件数量多、质量高的系别,院新闻传媒中心在年终将予以奖励并存入档案。
        第五条 每学期期末院新闻传媒中心将对各系通讯部部长进行考核评比,评比内容包括:上交稿件的数量、稿件的质量、稿件是否按时上交、《职院青年》的发放情况、例会出勤率等,院新闻传媒中心将按照评比结果对优秀者予以奖励。
        第六条 同时在年终,院新闻传媒中心还将针对《职院青年》上的刊稿,评出最佳新闻、最佳文学作品、最佳撰稿人、最佳记者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并予以相应地奖励。
        希望学院各相关学生组织能够按照以上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部门成员的行为,确保日后的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开展,并积极配合院新闻传媒中心做好学院的各项宣传工作,宣传学院精神,树立学院形象,在我院广大师生中间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新闻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