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造“社工+志愿者”的新型模式 服务社区青少年 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 来源 : 大连市中山区团委     日期 : 2011-03-11    

        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是关系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战略工程,也是创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更是社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青少年教育工作者,近年来我们一直在探索怎样在社区有效推进青少年教育保护工作,打造健全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网络。适逢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之际,团省委也恰有在大连市中山区进行“社区青少年专职社工”工作试点的要求,我们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社工工作,更好地为全区青少年服务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探讨和研究。经过理论学习、深入调研并认真学习了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后,我们认为,在当前情况下,打造“社工+志愿者”模式,以更专业、更持续的社区服务教育、管理、帮扶青少年,并逐步实现服务市场化,是一条可行之路。

     

        一、我区社区青少年教育情况

     

        联合国1995年颁布的《2000年及其后世界青年行动纲领》中规定,青年为15-24周岁,我国法律中的未成年人则指18周岁以下。我区目前在社区(包括街道)对符合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开展的工作,以组织中小学生进行各类文体活动为主,而且已经形成这样的思维定式:即社区青少年工作就是带领中小学生搞活动。而像健全品格、心理辅导、生活照料、社会参与、犯罪预防、错误行为矫正和职(学)业前景规划、就业指导等诸多服务性的工作,被淡化甚至完全忽略。这些工作的缺乏而带来的问题,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隐患。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或遇到某种外因刺激,就会在某些青少年身上爆发出来,犯错甚至犯罪。(如安民社区的田某某,男,21岁,抢夺罪,判三缓五。)

     

        近年来,在我区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区内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青少年之间在父母发展、家庭环境、学(职)业优劣等方面的差异也愈加明显,随之而来的问题和矛盾也愈加突出。学校教育已经满足不了青少年不同层面的需求,社区必须承担更多的针对青少年的服务性工作。但在目前,我区社区中负责青少年教育的人员(青教专干)没有一人是社工专业毕业的,专业性不强,同时还兼职过多。以春海社区的孙欣为例,除负责青教工作外,还身兼工会、统战、共青团、关工委、妇联、科协、档案和文体等八项工作,那种需要专业的、长期的、持续的、一对一的服务工作根本无法完成。

     

        那么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加强社区青少年服务工作、从而真正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网络呢?我们在做好本区调研的同时,研究学习了外省市的先进经验。

     

        二、外省市的做法

     

        在我国,香港和台湾的青少年社工做的很成功,上海和深圳的社工模式也很好,也更适合我们学习借鉴。这里所说的社工与我们现在的“社区工作者”不同,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慈善、劳动保障、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简称社工。其主要职责是对各种社会问题和各类处于困境的社会成员进行专业化“诊疗”,由其所属组织管理。据西方发达国家经验,社会组织可创造社会总量10%的就业岗位,而在中国这一比例还不到1%。而国内一份调查显示,71%的人认为,社工主要从事社区工作,55%的人认为,社工主要帮助吸毒人员和问题青少年。

     

        1、上海模式。上海模式就是政府购买社团服务模式。他们成立了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设在团市委),代表政府与专业社团签订服务协议,购买它的服务。社团的性质是民办非企,负责招聘和组织专职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等方式,为社区青少年(主要是指具有上海市户籍、1625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提供专业化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这种模式,明确了政府、社团、公众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角色定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从工作形式看,组织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强化社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能够有效地解决青少年存在的实际问题。

     

        2、深圳模式。深圳模式就是社工与义工联动模式。深圳的义工工作开展的非常好,民众参加义工服务社会的意识很强,做义工已经渐成文明与素质的象征,义工报名比例有时多达1001。因此与上海150名社区“三失”青少年配备一名专职社工不同的是,深圳一个街道只安排一名负责青少年事务的专职社工(由民政局配备),由这名社工根据辖区青少年的具体情况,招募、组织义工完成各项工作(并没有如上海那样明确出服务对象是1625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户籍青少年)。当义工在工作中需要专业性指导时,社工运用其专业知识予以帮助。这种模式虽然专职社工数不及上海,但对政府来说,投入很少,有利于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合比较上海与深圳的两种模式,上海模式组织架构严密,专职社工人数众多,但是无论是从付给社工的薪金,还是对社工办公设备的配备,乃至对社工和整个社团的考核,都需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深圳模式花费较少,但需要丰富的义工资源做基础。

     

        三、我区的可行性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对比上海与深圳两地的模式,结合我区实际特点,我们认为,现阶段而言,深圳模式可以更多的借鉴,就未来目标而言,上海模式是最终的发展方向。目前我们虽然没有如深圳那样数量众多的义工,但我们拥有志愿者队伍,一直从事类似的工作,我们通过努力,发展、壮大、规范志愿者队伍,同样可以达到目的。因此,我们提出打造“社工+志愿者”模式,服务社区青少年。

     

        1、社工的配备及使用。在社工的配备上,一是取之于专业社团,但我们还没有那种专业的社团,如果政府自己动手培育、扶植,不仅时间长见效慢,发展到后来还涉及到人员的身份归属等棘手问题(上海经验),目前不适宜。二是通过招聘重新打造一支专业的社工队伍配备到社区,如果资金等条件允许,这是可行的。如果不允许,我们可以从社区现有人员中选拔。我区于去年10月、11月分别招收了一批社区大学生和社区工作者,从年龄、学历等条件看,他们完全可以胜任。在他们的使用上,我们有两点建议。一是改变分工方式,将目前的条块分工变为年龄段分工。就是这名社工负责青少年(25周岁以下)的各项工作,只要是涉及这个年龄段的居民的事务,都由该名社工协调解决,反之亦然。二是实行社工职业晋阶制度。这是为了更快地实现社工专业化。在现在薪金不变的前提下,要投入一部分资金,作为专业社工的晋阶奖金,激励他们参加社工资格考试,不断晋升(助理社工师、初级社工师、中级社工师、高级社工师、首席社工师等等),获取与职级相对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2、志愿者的发展。几年来,我区许多工作中都不时闪现志愿者的身影,尤其是在大型活动中。但我们认为,在润物细无声的社区青少年教育工作中,更需要志愿者这样不计名利、不需回报的热心人。对于志愿者的发展,我们也有两点建议。一是社区志愿者的规范。社区内的志愿者,要做到发展一个过硬一个,真心实意做志愿服务,坚决杜绝“一统计成百上千,一服务一个不见”的现象。二是与高校密切联系,用好大学生志愿者。区内无高校,这是我们资源的短缺,但不能因此而怨天尤人,要主动联系在连高校,建立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将大学生完成社会实践任务和到社区志愿服务有效连接。

     

        青少年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全社会都很关注,需要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作为负责青少年教育的其中一个部门,我们认为,打造“社工+志愿者”模式,以更专业、更持续的社区服务教育、管理、帮扶青少年,是一条可行之路。当然,作为一种新尝试,在具体的实施中,一定还有很多需要不断研究、不断改进的地方。比如25周岁以下的如此多人,开展工作如何细分?服务对象是否如上海般确定为1625周岁的本地户籍青少年?外来人口的帮扶呢?当志愿者不足时,是否可以采取以服务换服务的方式?因此,我们也建议,开始之时不宜全面铺开,可以试点运行。当经验成熟时,再全区推广。我们认为在我区,“社工+志愿者”的模式,绝不仅仅适用于青少年教育,在劳动保障、医疗卫生、司法、妇联等诸多工作中都大有可为。在社区各项工作中实现社工专业化,势必会全面提升我区社区工作水平,势必将使我区率先跨进省市乃至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