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音”为梦“响” “声”而不凡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 日期 : 2024-03-2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引领青年学生传承、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中华美育精神,激发我校学生热爱艺术、展露才华、努力成才的热情与动力,营造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十三届校园歌手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音”为梦“响 ” “声”而不凡
      二、主办单位
      校团委
      三、承办单位
      校学生会  校海之声广播台
      四、参赛对象
      2021-2023级在籍全日制普通专科生
      五、比赛时间
      2024年3月-5月
      六、参赛要求
      1.比赛不限曲种,初赛、复赛参赛曲目均为1首,歌曲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上,5分钟之内;
      2.参赛歌曲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具有较好的思想性、艺术性,弘扬时代主旋律,能够真实地反映青年学生的生活、情感和文化,促进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发展。从符合大赛主题的歌曲中自行选定或加以改编,所编内容符合大赛主题,原创作品适当加分。
      3.演唱形式不限,独唱、对唱、组合等形式均可。参赛歌手必须现场真唱,杜绝假唱,严禁冒名顶替,如有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七、赛程安排
      1.初赛:初定4月9日下午,各队伍分校区进行首轮淘汰制比赛;各组派一人赛前代抽签决定出场顺序,进行歌曲演唱;经评委打分后,按评分高低选定选手进入复赛的角逐。
      2.复赛:初定4月23日下午,各参赛队伍根据赛前抽签确定出场顺序,依次出场展示,经评委打分后,按先后顺序选定20组选手进入决赛的角逐。
      3.决赛:5月(待定)。
      八、评分要求(共计100分)
      1.表演形象(30分):精神饱满、着装得体,表现力强;
      2.表演技术(30分):发音清楚连贯、音准到位、能够准确把握音乐节奏感、演唱速度平稳,音色清晰有质感;
      3.表演艺术(40分):对作品的理解的表现程度到位,包含乐曲风格的掌握、音乐感情的抒发以及对音乐形象的塑造等方面。
      九、奖项设置
    本次歌手大赛共设校园十佳歌手10名,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大赛设“最佳人气奖”,将在决赛前通过微信公众号“青春大职”助力评选,颁发荣誉证书。设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择优推荐参加辽宁省大中小学生校园歌手大赛等。大赛同时授予一、二等奖获奖作品优秀指导教师奖,集体演唱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独唱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1人,原创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十、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4月2日

      报名方式:大赛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请参赛同学扫码报名,各学院团委可推荐2-3名选手到校团委获得直接晋级复赛资格。联系人:晏佳羽,咨询电话:8028(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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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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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